
至於入樽賽 — 我個人最喜愛的三球入樽都不屬冠軍Derrick Jones,而且碰巧都是Aaron Gordon 的。我固然覺得Jones 的表現優秀,可Gordon 明顯在創意、花式多樣性、技術展現和入樽難度系數都有優勢。
私自認爲定斷入樽表現高下的方式,應是比較峯值。而不是計算每一球再得出一個總分;也不是如今屆最後以一局分數決高下,Gordon 就投訴這樣漠視了他前五局的表現。連續五個50分而不得勝,實在是難以說明。今屆這種怪誕狀況是應該要避免的。如果整個賽事的最佳入樽不屬於賽事冠軍,那麼他就未必最值得拿冠軍 — 這應是大家都能同意的一點。
評判的遴選當然也是關鍵。某些評判較易受環境因素左右判斷,例如是現場球迷反應、表演效果的考量等。這些都是應該避免的。Gordon 受虧一次、兩次已經是太多,沒有球迷喜歡看到卓越表現欠公允對待。Gordon 值得贏入樽賽,他的實力和表現都足夠有餘,他甚至有力問鼎史上最佳big-man dunker (他在空中展現的扭力、身體協調,還有入樽設計的創意和心思,都是非常高水平)。但他已經明言不再參與,那他就鐵定是近30年入樽賽最強無冕扣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