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決賽Game 1有幸能在一家酒吧看,雖然只是一個人,但被一大班年輕熱血的大學生圍著,氣分只輸現場。在整個場都幾乎一面倒地支持騎士的情況下,作為一個勇迷歡喜時動作也不敢太大。剛剛看完Game 3,經歷也差不了多少。而寫這篇賽後感亦是源於這個看球賽的環境,令我開始真心去問,到底為甚麼那麼多人支持騎士?是支持黑馬以成潮流及「型」的代表,還是他們的球風更值得欣賞?
也許是天生體質的關係,在少時看《男兒當入樽》除了仙道這全能典範外,最喜愛的就是三井和神宗一郎。當年幼稚年少的我,總覺得你一球入樽再型都只是兩分,都不及一球三分的價值。當然,成熟了之後亦明白到入樽為球隊帶來的士氣,及改變整個球場氣分的功效,但從小學到的偏見總是甩不掉,再怎樣叫自己理性評論也總有點揮之不去的感覺。在大家都仍在努力為能夠入樽而練跳得更高的時候,我總是有更大的動力練好三分球。其中不少是源自《入樽》,像在故事中控衛幾乎永遠只出現在葫蘆頂,得分後衛總是在45度三分位等球到等的觀念,都是靠後來多看了NBA同自己落場打團隊球來推翻。
另一樣《入樽》帶給我的東西就是對華麗進攻籃球的偏愛。在後佐敦年代雖然亦有Kobe、Shaq、Iverson、Carter 同McGrady 等進功能手,但最吸引我眼球的還是2004年由Mike D’Antoni領軍的Phoenix Suns。由Steve Nash 在場上主導的真正Run&Gun 進攻籃球,無私地把球傳到對手氹氹轉的地步,再加上跑得不比後衛慢的Amar’e Stoudemire 和Shawn Marion,和在外圍有穩定貢獻的Nash,Richardson和Johnson,在我眼中悅目程度更勝Kobe或Iverson的單打。特別是Nash 的傳球,比起一個人打Iso更有把整個球隊都打氣來的效果。當年看著他們從西岸第一打到西決,真的有改朝換代,甚至是傳統籃球是該怎樣打的哲學都推翻的感覺。遺憾的是當年被馬刺在西決攔下,但其偉績亦足以令籃球迷留下深刻印像,成為多年後在籃球界仍常被提起的風光史。
一直到Mark Jackson 帶起的勇士才令我再有真正熱血沸騰的感覺。雖然在12-13年和13-14年球季還未能贏取冠軍,但Curry 和Thompson 的驚人三分能力已嶄露頭角,其穩定性足以令這經典的「電梯門」戰術帶來效用:
這戰術充份利用了4-5號位做單擋的威力,而亦是後來拿到冠軍的奠基石。Steve Kerr/Luke Walton 後來亦以這個哲學為基礎增加了不少戰術上的變化,添加了不少以單擋來為射手騰出空間的戰術。加上Curry 那常被忽略的傳球能力和視野,這無私小球戰術能贏下14-15年總冠軍絕非僥倖。當David Lee 離開後Draymond Green 亦順理成章得到了更多上場時間,而他的三分能力亦為這戰術帶到另一個層次。很多人說15-16年冠軍賽是Kyrie + Lebron 贏回來,個人更認為是勇士傷了Andrew Bogut 後無Plan B而輸掉。因而加上Durant 的加盟,16-17年賽季在球風上明顯地改善了對大個子的倚賴,再次以小球戰術贏取冠軍。令同樣是小球巴塞王朝球迷的我,總覺得兩隊的風格有異曲同工之妙。(當然巴塞隨著Iniesta亦正式告退,真的不得不能說句「今非昔比」了…)
而騎士方面,LBJ毫無疑問是最關鍵人物。場場都交足功課,鮮有無狀態的表現把球隊帶領到這個地步亦真的是歎為觀止了。同樣是靠個人得分能力叱咤風雲過,但與MJ,Kobe,T-Mac和Iverson等比較,個人總覺得LBJ好像欠點技術性。當其他幾位用盡千變萬化的各種方式去得分及贏盡眼球,LBJ相對下多多少少有點千篇一律的味道。以他的體型能夠擁有現在的靈活性,我不會懷疑他下的苦功不會比任何人少,但總是像一台坦克一樣剷入中路,其他人亦打得有點只是站着等球到的態度,就算贏了我亦總覺得與其他GOATs比沒那麼心服口服的感覺。
當然歷年來也有一些對我來說娛樂性沒有那麼高的球風拿到冠軍,如活塞和馬刺等以防守見稱的。雖然不太合我口味,但明顯也是下過很多苦功,配合得非常好的團體籃球,輸也輸得心服口服。有時真的不得不問自己,到底是否我是不懂籃球那位,還時時代變得太快我跟不上,潮流追捧的已在我理解範圍之外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