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前跟一位資深的教練朋友傾談,談到他在一次比賽執教時的一個戰術決定。聽後不禁地慨嘆,原來戰術考慮是要如此周詳,有時也不得不置之死地而後生。老實說,如果是由我執教一支球隊,遇上那樣的情況,我絕對不會想到,又或絕不會採用朋友這個「大膽」戰術。但聽他解釋後又覺得,這個戰術似乎又相當合理,甚至是是球隊最好的選擇。
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——朋友所執教的球隊遇上了一支勁旅,比賽前連自己也打定輸數,全隊上下也認為「輸少當贏」。誰不知當天朋友執教的球隊表現出色,跟這支勁旅周旋至最後一刻。比賽戰至最後十餘秒,雙方打成平手,對方擁有發球權。同時,朋友執教的球隊,由於超越平常的發揮,球員們已非常疲累,當中的皇牌球員更已戰至抽筋離場。
如果在這個情況,你會選擇要球員好好的守一球,讓比賽進入加時賽再分勝負,還是會選擇犯規,以重奪球權作最後一擊呢﹖
朋友的選擇是:犯規。他解釋說,當時球員們已疲憊不堪,進入加時賽只會任人魚肉,倒不如爽快地在法定時間這最後十餘秒中,一決勝負,勝算反而更大。於是在對方要求暫停部署最後一擊時,他們也部署了這一球的策略。
朋友先找出對方罰球最差的球員,並命令球員在對方發球後,就逼使控球者傳球,並要讓他把球傳到罰球最差的球員手上。當對方罰球最差的球員接球,便立即犯規,以停止計時。若對方第二球投失,便要搶下籃板球,並將球傳到某位球員手上,由他控球上前,執行安排好的戰術;若第二球進了,則要求暫停,以部署最後一擊。
暫停過後,球員執行朋友安排的戰術,果真湊效,對方球員更兩罰全失,由朋友的球隊重奪發球權!不果結果不似預期,朋友執教的球隊雖然成功執行了最後一個部署的戰術,但卻未能命中最後一擊,比賽還是進入加時賽。加時賽上,結果如朋友所料,球員們經已筋疲力盡,無力抵擋對手,最終在加時賽後不敵對方而落敗。
考慮到雙方本身實力的差距,朋友認為球員們經已發揮出200%的實力,雖敗猶榮。但談到最後一擊的處理方法,個人不得不佩服他的膽色及決定。各位教練,如果你遇上這個情況,你又會如何選擇呢﹖